營養標籤未標明「三高」 多少人看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6/19 23:52

最後更新: 2016/06/19 23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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梳打餅看似健康,部分卻隱含高脂、高鈉陷阱,試問有多少港人、尤其是病人看得懂營養標籤而知所防範?港英同樣受肥胖與高血壓問題困擾,英國以「紅燈」標籤警示高脂高鈉,讓消費者一目了然,香港則堅持正面推廣,擬設計「低脂、低鈉、低糖」標籤。

港府08年修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印有營養標籤,同時容許低於某水平的鈉、糖、脂肪等營養素之食物,可於包裝上以「低」或「不含」字眼作聲稱。但法例卻未有規定必須標明高鈉、高脂或高糖。換言之,不熟悉營養素標準的市民,難憑標籤一眼辨認出「健康陷阱」食物。

反觀英國早已要求預先包裝食品,推行強制性「交通燈」營養標籤計劃,要求標籤以紅、黃及綠色標示食物內指定營養素含量,如「紅色」代表「高脂」、「高糖」、「高納」等,令消費者更易知所選擇。

那本港需否修例要求預先包裝食物須列明「高脂」、「高鈉」等聲稱,英國註冊營養師潘仕寶認為可以考慮,但坦言強制立法存在困難,建議現階段可先要求放大營養標籤,以及教導市民在購買及進食前留意查看標籤。

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委員林思為認為有關立法難度高,相信做法不可行,現時多個國家均無此做法,僅英國有以「紅綠燈」分級形式標示食物營養。林透露,現時委員會傾向正面推廣,計劃設計「低脂、低鈉、低糖」標籤;又說會建議委員會留意麵包、餅乾的高脂、高鈉等情況,期望未來可作討論。

消委會認為,英國的做法可幫助消費者選擇更健康的食品,惟業界或憂慮會對產品產生負面標籤;該會鼓勵業界先以自願性質實施有關做法,簡便油鹽糖資訊,消費者趨向選擇更健康的食品時,將能提供更大誘因予業界改善食品配方。

食環署回覆本報指,本港營養標籤制度是按食品法典委員會準則及其他地方制度,並因應本港情況而制定;由於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國際間對高脂、高鈉的食物及標示未有一致標準,港府暫未考慮規定高於某水平的脂肪量或鈉量須標籤高脂、高鈉。

撰文 : 陳正怡 經濟日報記者